太仓市农村改革发展再创佳绩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1-19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对“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太仓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被表彰为江苏省2015年度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自2011年以来,该市已连续6年获得这一奖项。
近年来,太仓市把加快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创新突破,在全省首创发展合作农场,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全国先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增至790多家。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近年来太仓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农场用工缺乏劳力、经营管理缺乏人才、农场运作有待规范、经营素质有待提高等薄弱环节日益显现出来,迫切需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该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
去年,太仓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该《意见》着眼于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突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不仅明确了太仓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而且明确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政策,还明确了该市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一年来,太仓市全面推进该《意见》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该市结合《意见》的实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稻种植生态补偿资金7000万元,资金直接补贴到村。同时,对合作农场集体自主经营的水稻面积,再按每亩每年200元予以补助,市、镇财政各负担50%,每年约14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村均奖补资金达到90万元,切实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发展合作农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该《意见》还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规范化。太仓市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或服务成员能力有较大提升作用的项目,获得苏州市二星级、三星级,江苏省、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推广的家庭农场等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规模每年达160万元。
推进政策创新,是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的重要抓手。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1年以来,太仓市连续6年获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奖,在苏州乃至全省都较为罕见,这充分说明太仓市在农村、农业政策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后的发展中,太仓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本报讯(记者 李华)
连续6年获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奖
2010年,《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1年,《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2年,《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3年,《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4年,《关于鼓励村级经济联合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
2015年,《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
近年来,太仓市把加快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创新突破,在全省首创发展合作农场,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全国先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增至790多家。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近年来太仓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农场用工缺乏劳力、经营管理缺乏人才、农场运作有待规范、经营素质有待提高等薄弱环节日益显现出来,迫切需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该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
去年,太仓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该《意见》着眼于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突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不仅明确了太仓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而且明确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政策,还明确了该市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一年来,太仓市全面推进该《意见》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该市结合《意见》的实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稻种植生态补偿资金7000万元,资金直接补贴到村。同时,对合作农场集体自主经营的水稻面积,再按每亩每年200元予以补助,市、镇财政各负担50%,每年约14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村均奖补资金达到90万元,切实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发展合作农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该《意见》还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规范化。太仓市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或服务成员能力有较大提升作用的项目,获得苏州市二星级、三星级,江苏省、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推广的家庭农场等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规模每年达160万元。
推进政策创新,是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的重要抓手。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1年以来,太仓市连续6年获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奖,在苏州乃至全省都较为罕见,这充分说明太仓市在农村、农业政策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后的发展中,太仓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本报讯(记者 李华)
连续6年获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奖
2010年,《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1年,《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2年,《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3年,《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
2014年,《关于鼓励村级经济联合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
2015年,《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
责编: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