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选任8名民商事主审法官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3-24
  为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基层法院的实践,近日,市人民法院举行民商事主审法官颁证仪式,该院领导为8名民商事主审法官颁发了任命书。
  据了解,为做好本次选任工作,市法院专门出台《关于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对参加选任的范围、选任程序等作出规定。选任范围主要面向民商事审判中具有助理审判员职称以上且办案满两年的人员,并明确院领导和业务庭主要负责人不参加选任;选任程序采取由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最终由院党组综合审核,考评侧重于参选人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庭审驾驭、撰写文书等能力。本次选任共有15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经过层层审核考察,最终确定8名主审法官。
  该院领导表示,此次选任探索由主审法官组建审判团队,可通过审判团队的运作,发现团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院、庭长审判监督方式,为下一步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团队运行积累经验。(记者 肖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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