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涨了!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柏春芳 时间:2022-07-27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我市共涉及16.74万人,补发养老金于7月26日发放到位。

  调整方法为: (一)定额调整: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7元。(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注: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三)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四)高龄倾斜部分:2021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记者 朱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