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寸土地“活”起来 港区试行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细则
如何坚持“亩均贡献论英雄”“科技创新论英雄”“绿色生态论英雄”“融合高效论英雄”发展导向?如何推动港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记者获悉,港区在全市各区镇率先试行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细则,重点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综合评价全区工业企业在资源集约利用以及科技创新、绿色经营、融合发展、发展后劲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在工业企业有序用电、用气、用水时按照综合评价A、B、C、C-、D五类企业的顺序先后给予要素供应保障。
百分评价中集约指标占60分
近年来,港区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资源要素不匹配等现象,港区在土地实测的前提下,推行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细则,引导企业实现用地集约、要素集聚、效益集显、创新凸显、融合高效的发展模式。
细则重点考核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指标。在100分指标占比中,集约指标占60分,主要由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税收销售比等构成。此外,创新指标共10分,主要考察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水平;绿色指标共10分,主要考察企业绿色发展相关情况;融合指标最高不超过10分,主要考察智改数转、专精特新、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以及企业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安全、人才、人力资源等融合发展情况;发展后劲指标最高不超过10分,主要考察企业工业投资情况,按照当年的工业投资数据分档赋分。
电气水按照五类企业保供
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按一定比例范围分成A、B、C、C-、D五类。A类企业优先发展,综合评价得分必需排在前20%。B类企业支持发展,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排在20%~60%之间。C类企业提升发展,综合评价得分排在60%~80%之间。C-类企业警示发展,综合评价得分排在80%~90%之间。D类企业转型淘汰,综合评价得分排在后10%。
在工业企业有序用电、用气、用水时,执行差别化的要素保供机制,按照综合评价五类企业的顺序先后给予要素供应保障。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是港区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接下来,港区将不断创新完善资源要素分配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将市级、区级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与港区产业特点、工作要求进行结合,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工业企业绿色高效发展,有效盘活存量低效空间资源,推动港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李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