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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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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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还静于民”的更优解
市检察院建议督促整治噪声污染

  

  

  

  

  

  

  □本报记者 肖朋  通讯员 检宣

  

  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的告示牌立起来了,公园周边的巡逻加强了,困扰市民许久的噪音问题终于得到解决……此前,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市区某公园内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该公园位于市区,环境优美,是许多市民娱乐休闲的好去处。然而很长一段时间,每到傍晚,便有爱好音乐的市民带着音响来到公园,边放伴奏边唱歌,这里俨然一个“露天KTV”。音响声音很大,几条路之外的主干道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收到反映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傍晚在公园唱歌的不止一处,公园南北两侧的广场上至少有3处人群聚集,使用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唱歌。当晚8时20分,检察官来到一处人群聚集点,使用多功能声级计进行检测,发现最大声级为99.8分贝,相当于装修时的电钻声音。附近主干道和住宅区的声级检测结果也都大于80分贝。公园内“露天KTV”的声音远超国家环境噪声限值,对园内其他市民和周边住户造成干扰。

  对此,市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该公园内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行动,排摸后确认公园内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声音过大,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和警告处罚。同时,通过加强巡逻检查、进行宣传教育、在人群聚集点设置告示牌等方式,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问题,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不久前,当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公园,没有了震耳欲聋的劲爆音乐,公园里多了份悠闲和惬意。

  据悉,今年8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议案。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如不遵守区域、时段、控制噪声等规定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经劝阻、调解不改正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在此之前,“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内容也首次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噪声污染治理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

  接下来,市检察院还将走访全市主要公园、广场,针对噪声等问题开展全面摸排调研,寻找“还静于民”的更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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