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获批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1-18
  太仓农村金融改革将进一步增添新动力。记者从市委农工办获悉,太仓市已成为苏州唯一获批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这对推动全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目前,市有关部门正按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双凤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去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包括太仓市在内的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计提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这为银行机构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扫清了法律障碍,为银行机构开展该项创新业务创造了条件,为银行机构推广该项业务提供了坚强后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太仓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探索与实践。
  作为全国率先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探索与尝试地区,太仓市早在2013年5月就已成功办理了全国合作农场中第一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全市累计有城厢镇、双凤镇、科教新城、长江口旅游度假区等区镇15家合作农场(社)46281.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行2.3亿元为期五年的抵押贷款。
  “农地农贷、农贷农用、农用农管、农管农收、农收农还”,太仓市以这20字“规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引起了省、苏州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组织人员来太深入调研,对太仓市探索实践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加以推广,光明日报、金融时报、新华网、中新网等媒体称之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太仓模式”。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创新农村抵押担保方式、盘活农村有效资产、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促进“三农”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市委农工办负责人表示,太仓市将以获批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探索与实践,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更多的经验。(记者 李华)  

责编: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