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藏在辅房、居民楼?取缔,处罚!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3-02-08

  近日,市卫健委在立案、调查取证后,依法对两名在非法诊所行医人员及相关房东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更是因多次无证行医被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浏河镇浏南村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家藏身于辅房内的无证行医窝点后,立即向浏河镇集成指挥中心汇报,并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接报后,浏河镇集成指挥中心迅速调集附近网格员前往现场协助,同时协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执法。

  据悉,当事人李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无证行医。他的“黑诊所”曾于2016年和2018年两次被取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经立案调查,李某被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于2023年1月全部履行到位。

  另一家“黑诊所”位于浏河镇东海一村某居民楼内,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举报线索后,浏河镇集成指挥中心的网格员立即上门核实,并采用蹲点方式摸排,确定了该诊所的营业时间。随后,浏河镇集成指挥中心提前协调好卫生监督和浏河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在营业时间对其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场所为房东李某提供,请医生吉某(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2022年12月,房东李某被处以50810元的行政处罚,医生吉某被处以13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于2023年1月全部履行到位。

  非法行医严重影响到市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接下来,浏河镇集成指挥中心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研判分析,开展“地毯式”排查,将前期被取缔点位纳入重点巡查列表,实施长效管理,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警惕性。(记者 阚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