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警方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

来源:引力播 责编:柏春芳 时间:2024-03-15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4日,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太仓市公安局浏家港派出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利用超市、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对于自称是学校或政府部门采购人员,需要大批量采购特定物品的陌生来电,一定不要轻信电话和微信截图,注意多当面核实……”浏家港派出所民警贾正在辖区农贸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以案释法等方式,不仅向购物群众提醒识别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虚假网络贷款等各类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电诈手段,更针对超市经营者、农贸市场摊贩、日杂货店主等人群开展专题反诈,实现买卖双方“闭环”宣传,筑牢反诈防火墙。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走进太仓浏河马北村,民警在“3·15”专题普法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及维权意识。

与此同时,浏家港派出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超市、水产店,采取“听、看、问”结合方式,对食品购销渠道、包装标识、产品检测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防止过期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 通讯员 金傲 图片由太仓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