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郭惠红 时间:2019-06-04
  为认真贯彻根据最高检提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答复效果,做细做实群众信访回复工作,积极回应群众信访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聚焦时代脉搏,提升工作理念
  立足新时代精准提供来信回复“供给侧”服务,对于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具有重要意义。据此,市人民检察院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访需求为导向,精准发力,由此前群众问接收情况转变为检察机关主动告知,确保群众来信处理的各个节点信息都向来信群众回复到位,以更高的工作站位做好群众来信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树立“一盘棋”思想,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多次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实行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抓,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同时,坚持群众来信日清周结确保回复无遗漏。安排专人对所有来信当日收当日拆阅,每日对来信办理及回复情况进行统计梳理,确保7日回复无遗漏,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向上级院报送,每季度进行分析研判,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到位。
  ■聚焦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式
  采用“检察官+”模式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聚焦资源整合。为此,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群众来信专人负责,选取业务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采用“指定员额检察官+书记员”搭配模式,由员额检察官负责审查分流,书记员负责登记、发送短信、邮寄等事务性工作,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依托苏检e访通系统,以“短信+”模式依托平台精准提供回复服务,根据来信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短信+电话,短信+书面邮寄的方式,对群众来信进行精准回复。在回复前,员额检察官仔细分析研判每一件群众来信,根据来访人年龄、文化水平、诉求情况进行判断,对于群众可能对不予受理决定有误解的,除发送短信外,主动打电话予以解释说明,来信人要求书面回复的,在电话解释后将书面回复一并邮寄。
  以“控申+”模式多方对接确保群众来信不走空。控告申诉部门接收来信涉及面广,来信人认知能力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些来信人在来信中未留联系方式和地址。面对此种情况,该院增强工作主观能动性,对于反映案件有关问题的来信,及时与案管及办案部门取得联系,最大限度确保群众来信不走空。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答复效果
  对于实体审查办理的涉法涉诉案件,往往涉及部门多,诉求复杂,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化解矛盾。在办案中对内加强与纪检、刑检、民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外有效运用与公安、法院建立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实地走访调查确保实体审查优质高效。对于转入实体性审查的群众来信,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事实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案件,深入实地了解来信反映情况,与相关人员当面座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增强实体答复说服力和群众满意度。
  而引入第三方参与答复,在确保公平公正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对群众来信实体性办结后,对来信人诉求复杂、释法说理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邀请律师、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共同参与答复,对案件提出意见并进行理性评说,并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增强信访人对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理解力、接受度和信任度。(记者  肖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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