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超载整出“百吨王” 涉案码头被罚款1万元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2-07-04

  近日,市交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346国道巡查时,发现一辆满载的货车,经现场称重,该车辆实际载货总质量达到105.9吨,100%超过核定装载总质量,涉嫌超限运输。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货车进行溯源追查。

  通过调取该车GPS轨迹,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是从我市一码头出场的。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港口经营人不得装载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不得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立案调查,通过码头现场的监控视频、车辆GPS轨迹、车辆驾驶员的现场笔录等证据,确定了涉案码头为超载车辆进行装卸的具体行为和违法时间。最终,市交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涉案码头作出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罚。

  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货物是道路运输领域较为突出的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车辆擅自超限运输的整治一直是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重点。据了解,该起案件是新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首次对港口码头涉嫌为载货车辆超载装载进行立案查处,这也是苏州首例,为今后货车超限载运的溯源查处起到很好的实践参考作用。(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