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社区调解员诸培乐有颗公益心 坚持10年捐出津贴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郭惠红 时间:2018-01-12
  元旦假期过后的首个工作日,家住南区社区的诸培乐来到社区,把自己2017年获得的调解津贴、陪审费、党支部书记津贴以及获得先进的奖金等悉数捐出,大约有5000元。“麻烦将这些钱转交给社区贫困家庭。”诸培乐向社区主任朱燕说。早已退休的诸培乐,是社区里的“老娘舅”,平日里热衷公益,向贫困家庭捐出自己从事公益的津贴已经坚持了10年。“想在春节前能把捐款送到贫困家庭手中,让他们过个好年。”诸培乐说,其实钱款并不多,可能只能帮上几个家庭,表示一些心意而已。
  ■从零开始参与社区调解
  作为社区“老娘舅”,诸培乐工作时习惯随身携带笔记本,密密麻麻记录着各种家长里短:夫妻离婚、兄弟不睦,邻里纠纷……厚厚的几本笔记本,不仅记录着各类调解案件,还写下了自己的调解心得、相关法律条文。诸培乐告诉记者,退休前自己从事的工作与法律、调解毫无关系,自己对调解也一窍不通,当上了“老娘舅”一切从零开始。
  但诸培乐的“成长”速度非常快,不到3年时间已经成为一名专业的调解员。他告诉记者,看法律条文,太过枯燥,难以学以致用,在实际调解中联系相关法律知识,更容易融会贯通。诸培乐曾遇到过一起关于相邻权的纠纷。某小区的一幢小高层楼房,406业主买下这套二手房后发现,卫生间抽水马桶的下水管堵住了,必须要到楼下306的卫生间,打开他们吊顶的塑扣板进行疏通。“306业主并不配合。”诸培乐回忆说,当时调解陷入僵局。后来,诸培乐查看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92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有了法律条文支撑,我调解起来就有底气有思路了。”虽年过60,但诸培乐依旧保持不断学习的状态。
  ■参与公益使我快乐
  除了做社区“老娘舅”,诸培乐还是一名人民陪审员,闲暇时光他也喜欢写写文章向报刊杂志投稿。“退休在家,做一些有益社会的事情,生活非常充实。”诸培乐说,做这些事情不为名利,只是因为享受其中。南区社区主任朱燕告诉记者,诸培乐不仅自己做“老娘舅”,还通过“传帮带”,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人民调解队伍,社区成立了“培乐党员调解工作室”,居民有啥矛盾基本上都能在社区内解决。
  诸培乐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上门求“解”的人越来越多,复杂案件可能要调解七八次,简单的也要两三次,因此经常有好多个案子积压着,拖久了,有可能令矛盾升级。“调解工作靠一人力量是不行的。”诸培乐说,工作室6名成员形成一个团队,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诸培乐告诉记者,自己今年65岁,只要身体允许,70岁前会坚持一线调解工作。“这种忙碌让我的退休生活变得有意义,我乐在其中,调解津贴我依旧会捐出,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诸培乐说。(记者 张 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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