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江欣语丨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激发创新活力中的“战略性作用”

责编:陈益 时间:2021-09-06

□谷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这“五个关系”充分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苏州始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升显著,在今年5月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苏州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二。截至6月,苏州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4.1件、位列全国第五。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需要提升战略性思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当今世界,科技进步与创新已成为影响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力量,苏州要用国际视野和全球眼光,站在国家战略的角度提升站位,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战略定位和思路举措,对标“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要素集聚高地和保护高地”目标,以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推动和实现科技创新,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需要完善战略性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的关键一招。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快“沪苏同城化”,加强与上海等周边城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持续深化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则是苏州必须下好的“先手棋”。要以《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加快落实知识产权“新政30条”,强化知识产权的集聚效应,统筹推进多元化保护格局,完善创造和运用激励机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企业和园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不断贡献知识产权保护的苏州经验和智慧。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需要强化战略性举措。要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构建大保护格局,进一步打通、巩固、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环节,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共同构建保护最严、创新最活的知识产权最优生态。苏州要加快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改革,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成果转化机构做大做强,共同把苏州打造成为先进技术成果最先落地转化的强大基地。要提高法治化保护水平,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推动繁简分流及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对侵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