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解纷 娄东街道为企业卸下“诉累包袱”
“走诉讼不知道要耗多久,调解又快又省心,这面锦旗必须送!”近日,太仓某配件公司工作人员将绣着“人民调解促和谐 定纷止争解企忧”的锦旗,交到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手中。
四年租期突生变,租赁双方陷僵局
2021年12月,太仓某配件公司为扩大产能,与房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承租2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租期从2022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31日。
双方本满怀“携手共赢”期待,2025年1月,因地块纳入城市规划调整,房东需提前收回厂房,尚在履行期的合同不得不终止。“我们刚完成生产线升级,设备拆移、新场地选址都要花钱,损失谁担?”配件公司负责人急得团团转。房东也有苦衷:“规划调整是政策要求,我已承担不少成本,企业要的补偿太高,实在接受不了。”
从3月到5月,双方就解约时间、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协商多次,始终谈不拢。配件公司以经营中断、设备迁移为由,要求补偿20万元;房东最多只愿承担10万元。眼看陷入“两败俱伤”的困境,娄东街道营商环境专班建议,向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
调解员找准矛盾症结,“普法+情理”双轨破局
“接到申请当天就成立了专项小组,怕拖久了影响企业生产。”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专项小组特意选派张乔、王诚英、赵红鸣3位调解员,他们均有10年以上调解经验,熟悉民法典,还懂企业经营实务。
调解初期,专项小组采取“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到配件公司查看生产线、设备清单,倾听诉求,同时结合民法典解释“不可抗力解约需合理分担损失,但补偿需有事实依据”;与房东交流时,明确“规划调整虽属不可抗力,但出租方有义务补偿承租方直接损失”。
经过三天摸排,专项小组锁定矛盾核心:企业对“合理损失”界定过宽(含预期收益),房东对“法律补偿义务”理解不清。
在6月5日举行的调解会上,张乔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和案例解读“法定补偿范围”;王诚英从情理疏导双方,各退一步才能共赢。从下午2时到晚上7时,经过调解员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房东补偿15万元,分两期支付(签约10日内支付10万元,企业清场后5日内支付5万元);配件公司收到首笔补偿后15日内完成设备迁移、场地清理。
司法确认“上锁”,协议落地有保障
“达成一致只是第一步,得让协议‘落地不悬空’。”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娄东司法所主动提出协助申请司法确认。这是保障协议法律效力的关键,能避免“签了白签”。
“以前听说调解协议没强制力,总感觉心里不踏实。”配件公司负责人坦言,司法所的建议让他放了心。工作人员全程帮双方整理材料,主动对接市人民法院,说明调解过程与协议合理性,协助快速审查。
最终,从提交材料到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3个工作日。裁定书明确,“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走诉讼程序”,给双方吃下“定心丸”。
6月15日,房东支付首笔10万元补偿;6月28日,配件公司完成清场交房;7月2日,房东付清剩余5万元,纠纷圆满化解。
这场厂房租赁纠纷的高效化解,彰显了基层人民调解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核力量”。接下来,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前排查合同、用工风险,从源头减少纠纷,同时继续发挥调解“便捷、高效、低成本”优势,为企业稳健发展筑牢“法治屏障”,为营商环境注入更多“调解温度”。(记者 杨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