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司法社工为青春护航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郭惠红
时间:2018-07-03
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与成年人有所不同,不仅有特别程序,而且涉及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多个方面。
为了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将来能正常回归社会,除了检察官、法官等在办案过程中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同时也需要专业的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化的服务支持。日前,市检察院联合市启航青少年服务中心成立的“彩虹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在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判处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
据了解,“彩虹桥”工作室成立后,当判处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进入社区矫正环节时,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在第一时间把人员信息反馈至工作室,由工作室安排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和社工共同组成“3+1”帮教小组,为缓刑未成年人建立单独案卡,制定个性化帮教矫正方案并全程跟踪帮教,实现“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
市启航中心负责人表示,作为检察院和司法局加强交流协作的桥梁和纽带,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渠道和平台,“彩虹桥”未检工作室的设立将有助于进一步开展未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彩虹桥”工作室的设立只是我市着力构建司法环节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切实整合公检法司专业力量,不断深化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多措并举服务涉案涉诉青少年司法环节权益保护。
2016年5月,市综治办、市预青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太仓市涉罪未成年人“一体两翼”社会观护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以规范化司法程序为主体,以青少年专业社工机构和青少年观护基地互动发力为两大支撑,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规范化司法程序框架内的权益维护和人文关爱。除了对本地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以外,我市还出台了《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在本市实施社区矫正的条件、审前调查、听证、衔接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等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不仅是对已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并且在源头预防上,也少不了青少年司法社工的身影。市综治办、未保办、预防领导小组通过“4C”模式,打造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闭环。模式立足主动保护和源头预防,实现重点青少年群体全面覆盖、研判反馈、关爱帮扶、转化发展的“一条龙”服务,重点依托青少年司法社工力量,在全市范围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的升级版。
同时,我市青少年司法社工组织还通过“检爱护航”“彩虹桥”工作室等多项重点创新服务项目,有效扩展了社会工作在青少年司法领域的工作空间与活力。团市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他们将不断推动深化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坚持主动创新,优化重点项目,提升发展高度,以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推进太仓进一步完善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司法环节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见习记者 刘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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