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元旦起执行 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补贴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5-12-28
  为保障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太仓市决定自2016年元旦起调整自来水价格并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水设置阶梯三级,调整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级到户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95元、3.75元和6.15元。
  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基本水价分为三级。结合太仓市居民实际年人均用水量状况,每个户籍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8立方米及以下,覆盖89%居民家庭用户,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95元;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8立方米~25立方米(含),覆盖6%居民家庭用户,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75元;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上,覆盖5%居民家庭用户,到户水价每立方米6.15元。
  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计(含4人),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54立方米。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含乡镇)不执行阶梯式价格,水价标准按居民阶梯水价加权平均数确定,统一执行3.20元/立方米。为尽量减少对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调价后将继续落实水价补贴优惠政策,即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低收入群体,凭市民政局、总工会相关证明由自来水供水企业实行自来水价款补贴,补贴标准由每户每月6立方米提高为每户每月8立方米。(记者 杨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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