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至27日渣土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5-11-12
  11月11日,记者从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1月13日至27日,该市决定对货运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以确保该市大气环境良好以及交通畅通有序。
  据悉,货运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全天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通行(国省道除外);全天禁止非“苏E”号牌的货运机动车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通行;“苏E”号牌的货运机动车每日7:00~24:00禁止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通行(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持专项通行证运输其他生活必需品车辆除外)。其中,11月23日至25日,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通行(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持专项通行证运输其他生活必需品车辆除外)。
  太仓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醒,受交通管控措施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出行计划,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原持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运车辆相关通行证在11月13日至27日期间停止使用。(记者 王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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