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出台建筑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黄潘琦 时间:2015-08-18
  日前,太仓市印发《太仓市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该市落实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有了政策依据。
  建筑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不完善、法律意识欠缺,往往造成建筑工人一旦遭遇意外,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维权过程的重重阻碍也造成了他们精神上的再次伤害。本次出台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最大亮点在于体现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模式:按照项目参保,以施工合同期限为准;按总造价提取,为不可竞争的专用款项;强制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方可办理施工许可;全员覆盖,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目前,全市已有63个工程施工项目办理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共缴纳保险费430.24万元,这切实保障了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务工人员,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建筑企业的工伤风险。市人社局还将制定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完善经办工作规程,对暂行办法作进一步细化分解。(记者 肖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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