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建立五大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案法律援助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4-07-14
  近日,太仓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商定,就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
  新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包括5个方面具体要求,即明确公检法司各自工作职能,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教育,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保密工作。
  各办案机关在办案时要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告知义务,及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放《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书》和《法律援助申请表》;对已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被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应及时帮助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手续;在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上,要求办案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律师在接受指派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记者 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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