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紫金e评:严明党纪方致远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责编:谢瑞丽 时间:2024-04-1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党之大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常抓不懈,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争做学纪于先的“带头人”。立身百行,以学为先。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才能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前提和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习效果,坚持原原本本学、领悟要义学、联系实际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深刻教训,在学与思中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争做知纪于身的“清醒人”。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近年来,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致违规破纪而不自知。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才能做到不逾底线、远离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理解《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熟知党纪党规的条款内容,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时常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记道德防线、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争做明纪于心的“规矩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坚定的自觉自律。只有修好自身的“心学”,补足精神上的“钙质”,才能将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腐蚀拒之门外。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纪律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常念“紧箍咒”、攥紧“护身符”,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坚持慎独、慎初、慎微,经常告诫自己、警示自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争做守纪于行的“实在人”。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切实把铁的纪律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自觉接受监督约束,坚持按规则和程序办事,习惯在纪律和规矩的严格约束下奋发干事创业,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