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施行 广场舞噪声扰民有说法了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俞群艳 时间:2022-06-02

  《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正式施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针对广大居民较为关心的社会生活噪声问题,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有不少亮点。

  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是近年来噪声投诉的热点,最新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室内装修噪声也是邻里纠纷的一个重要起因。新法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对于违反这两项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针对一些商业经营使用高音喇叭宣传,给周边群众造成困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针对这种情况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