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具体职责 | 宣传告知书 | 时间进度 |
1 | 市禁放办 | 1、按月拟定工作计划,督促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形式、主题内容和任务目标,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地开展各项禁放宣传活动。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
2 | 市委宣传部 |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播报、专题讨论、现场采访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对禁放规定广而告之,对禁放工作情况跟踪报道,对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
3 | 市公安局 | 1、确定以消防安全、禁止燃放为主题的宣传内容,并开展宣传。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
4 | 市安监局 | 1、确定合法销售烟花爆竹及禁区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的宣传主题内容,并开展宣传。 | 《烟花爆竹零售店告知书》 | 12月20日前,全部回收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 |
5 | 市环保局 | 1、确定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主题的宣传内容,并开展宣传。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
6 | 市城管局 | 1、协调商场、公司、沿街店面利用户外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告知。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
7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联向业主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对前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工商户开展禁放宣传。 | 《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 | 即日起 |
8 | 市教育局 | 1、开展对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幼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与宣传。 | 《禁放告家长书》 | 12月15日前将告知书下发每一个学生 |
9 | 市住建局 | 1、通过向建筑工地业主发放《工程建设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敦促开工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 | 《工程建设期间禁放告知书》 | 12月20日前,全市工地完成签订告知书 |
10 | 市旅游局 | 1、全面排摸宾馆、饭店在承办婚庆喜宴的情况,落实宾馆、饭店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法定责任 | 《婚庆禁放告知书》 | 12月15日前将告知书下发至每一个宾馆、饭店 |
11 | 市民政局 | 1、负责落实婚姻登记机构向新婚夫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开展禁放宣传告知工作。 | 《婚庆禁放告知书》 | 即日起 |
12 | 市级机关党工委 | 1、市级机关党工委通过向广大党员干部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 《党员干部禁放承诺书》 | 12月20日前全市党员干部全部签订承诺书 |
13 | 市财政局 | 1、市财政部门要给予禁放工作全力支持,划拨专项资金保障禁放工作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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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 | 1、通过群发短信向手机用户开展禁放宣传。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每周一次发送短息,直至2018年元宵节 |
15 | 城厢镇、国开区、高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 | 1、各街道(社区)全面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物业保安、禁放工作志愿者深入社区、商家店面、企业单位、殡葬“从业群体,发放告知书,开展禁放宣传告知工作。 | 《婚庆禁放告知书》、《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 | 即日起 |
16 | 其他各镇区 | 1、对禁放区外的禁放地点、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告知工作,发放告知书。 2、重点对车站、码头、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军事设施的保护区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宣传告知工作。 |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即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