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提升采购效率 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黄潘琦
时间:2015-09-21
在日前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相关人员分别从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人、供货商等不同角度提出20条创新建议,助力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现采购效率、效益双提高。
与会人员建议设立专岗加强标书审核,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部分特殊需求进行论证,采购人对标书最终确认;建议对有可能的环节由“串连式”改为“并列式”,在实现权力制衡的前提下大大缩短采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定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考评,重点从供货价格、货物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跟踪,督查供货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太仓市纪委、公安局、体育局、城管局、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等10部门参加了座谈。(记者 李孝忠)
与会人员建议设立专岗加强标书审核,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部分特殊需求进行论证,采购人对标书最终确认;建议对有可能的环节由“串连式”改为“并列式”,在实现权力制衡的前提下大大缩短采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定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考评,重点从供货价格、货物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跟踪,督查供货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太仓市纪委、公安局、体育局、城管局、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等10部门参加了座谈。(记者 李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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