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老年打工人”因工受伤找谁赔?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王晓雅 时间:2024-11-14

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许多老年人退休后仍想发挥余热,于是“超龄劳动者”“银发打工人”越来越多。那么,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在工作中受伤,该找谁赔偿呢?近日,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告唐某(化名)退休后,经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招聘,被派遣到被告某食品公司从事清洁工、食品加工等工作。2022年的一天,唐某在工作时,双脚被热水锅中倾倒出的热水烫伤,后经治疗产生相应损失,并构成十级伤残。唐某就赔偿事宜与两公司协商无果,遂将某人力资源公司、某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唐某是由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后派遣至食品公司工作,唐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即人力资源公司赔偿,且人力资源公司在招聘唐某并将其派遣到食品公司工作过程中未对唐某尽到安全保障、教育培训、风险告知等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食品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派遣和实际用工单位,未对唐某尽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操作方法及危险性告知、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和相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考虑到原告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双脚烫伤与自己在操作热水锅时未尽到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有一定关系,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故唐某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某食品公司向原告唐某承担85%的赔偿责任,原告唐某自行承担15%的损失。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被告赔偿了原告相应损失。

  法官提醒:退休超龄老年人再就业,是丰富劳动力市场、发挥老年人余热的重要方式。但该部分老年人因已过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再构成劳动关系,受伤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往往容易引发纠纷,既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又容易导致企业因伤亡事故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老年人来讲,在应聘和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自身经验能力相匹配的工作,同时要加强自身保护,注意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署书面用工协议等。对于从事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和接受劳务派遣的实际用工企业来讲,一方面,要安排老年人从事与其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对老年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工作环境防护,另外也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等方式分散用工风险,有助于帮助因工受伤老年劳动者及时获得赔付。(记者 薛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