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发布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7-11-21
我市日前发布《太仓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通过加强对专项引导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办法》将于下月起实施。
《办法》明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引导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太仓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资金。引导资金由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引导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绿色建筑、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上传、建筑能源审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施工等。其中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最高奖励可达80万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奖励,最高也达30万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早在2011年就制定了《太仓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又制定了《太仓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获得省、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示范项目进行奖励。此次《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记者 张立)
《办法》明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引导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太仓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资金。引导资金由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引导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绿色建筑、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上传、建筑能源审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施工等。其中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最高奖励可达80万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奖励,最高也达30万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早在2011年就制定了《太仓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又制定了《太仓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获得省、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示范项目进行奖励。此次《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记者 张立)
责编: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