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台”讲解维权知识 增强女职工法制意识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4-10-11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10月10日下午,沙溪镇首期女性维权电台节目邀请沙溪镇工会负责人讲解“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受到了广大听友的欢迎。
  首期节目讲解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对一起女职工怀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作了详细分析。这是沙溪镇依托该镇妇联的微信公众平台,设立的woman smile维权“微电台”。
  据了解,“微电台”将选取不同主题开展录制,包括访谈、真人采访、专业人士答疑解惑等板块。沙溪镇妇联希望更多女性成为维权电台的听众,获得更多的维权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记者 徐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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