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送上门” 太仓司法系统践行司法惠民目标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4-07-14
  今年开始,太仓市司法局将每月10日确定为司法“光辉日”。在这一天,全太仓市司法行政干警带领司法所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全太仓市村(社区),现场为百姓提供法制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零距离”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普通百姓身边。

  今年,太仓市司法局全面推进法律消费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让法律服务更接近老百姓,让百姓生活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护,是太仓司法行政系统践行司法惠民的目标。近年来,太仓市司法局坚持改革与发展同步、规范与扶持并举的管理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经过多方努力,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律师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明确法律服务机构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营业税增加部分全额返还的政策,2年共向法律服务机构发放扶持资金100万元。同时,太仓市政府设立120万元的“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助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

  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也至关重要。太仓市司法局与太仓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一起出台《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严厉打击假冒律师的执业行为,清理非法服务机构,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严肃查处压价受理案件、同行相互诋毁、挖别人法律顾问墙角、违规广告等行为,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近年来,太仓市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行政人员彻底退出律师协会和法律工作者协会,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推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质量综合指数并定期发布,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法律服务文化。建立法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动态管理。同时搭建服务平台,实施“法律服务·光明万家”行动计划,通过组建“太仓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青年律师团”,开展“一镇一律所”和“百名律师下基层”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引导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中心大局,树立良好形象。(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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