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殊“快递”表达谢意 太仓娄东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让民工“安薪”过年

来源:交汇点 责编:陈益 时间:2021-01-26

  近日,太仓市高新区(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快递”。拆开快递,原来是来自湖南长沙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真正为农民工老百姓办实事的品德高尚”几个大字。随后,综合执法局队员手机上又收到了一段感谢视频:“谢谢太仓市劳动监察大队葛佳佳、侯卫东同志,为我全程办理工资拖欠的案件,真正做到了为老百姓、为农民工办实事。”

  原来,1月11日,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台接到一起人社流转案件。当事人张某称其于2019年10月在某机械企业工作了18天,因体力原因离职后,该企业并没有向其足额支付工资,只给了500元生活费。而该公司当时承诺在张某离职后一个月内付清其余工资,结果不曾想到,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案情并不复杂,涉及金额也不大,张某曾多次尝试与该企业沟通,但双方长期未能就欠薪事宜达成一致,张某便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受理案件后,作为长期奋战在劳动监察执法一线的老同志,侯卫东深知拖欠工资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便迅速联系诉求人了解详情,积极奔波各部门调阅资料,深入摸清企业“家底”。

  在了解到张某具体诉求和摸清企业情况后,侯卫东、葛佳佳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为此次案件推进的突破口,根据案情和双方诉求制定调解方案。经过两位队员多次约谈、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该公司授权代表一次性付清张某2019年10月在该公司工作18天应支付的工资,共计2200元,并应于1月16日前完成支付。

  虽然成功完成调解,但该公司在行动上始终进展缓慢。综合执法局队员于1月18日再次致电询问双方支付情况时,张某表示并未收到相应工资,而该机械企业也直接拒接执法队员的电话。为此,综合执法局只得通过人社平台直接发送短信至该公司法人,明确恶意欠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协调,一直未收到工资的张某终于在2021年1月19日收到了该企业支付的欠款,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至此,案件顺利结案。由于疫情原因,在长沙继续工作的他特地通过微信向队员们表示感谢,并“快递”来这面锦旗。

  交汇点通讯员 孙彦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