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在行动]严格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郭惠红 时间:2020-10-22
  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鉴于臭氧已经成为我市夏秋大气染污的重要因素,近两个月,太仓生态环境局对症下药,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着力削减臭氧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
  突击检查不留空档
  日前,太仓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带队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鸿宇印染、绿香源等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各企业涉气工段及配套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突查高新区内3家涉及VOCs及废气重点信访的企业。环境执法人员对3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是否做到应收尽收集中治理、是否需进行提标升级等开展全面检查。他们边检查、边宣传,现场为企业解疑释惑,并指出问题及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同时,要求一家现场环境较差、废气收集不到位的企业停产整改。
  VOCs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环境执法人员还要经常进行夜查,做到“5+2”全覆盖、“白+黑”不间断。一天晚上,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二中队对辖区内涉及信访区域及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其中两家从事涂装企业停产后,一家喷涂车间大门敞开,一家存放废油漆渣的危废仓库大门呈半敞开状,现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气味较大。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立即整改。 
  全面整治确保成效
  行动期间,环境执法人员发现港区南通双马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槽罐车未将阀门关闭,立即将这一情况告知企业。企业火速通知运输公司要求禁止这一运输车辆14天内装卸运输。目前,各罐区企业已下达告客户书,要求装卸车辆不得擅自打开舱盖、阀门,并对进入厂区的槽罐车舱盖、阀门进行检查。
  为什么要检查槽罐车?槽罐车与VOCs有何关联?原来,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近期对太仓港化工园区进行走航监测时发现,局部区域VOCs浓度峰值异常。经分析,超标原因主要包括有机化学品运输车罐体内部的残余物料和气体无组织直排,特别是物料混装运输的车辆,在排队或停车待装过程中,罐体顶部排气口打开直排,将罐体内部气体挥发排空,从而提升了附近环境空气中VOCs浓度。同时,化工园区部分储罐采用固定顶,储罐装入有机物原料时,罐内气体直接排入大气环境,换气阀未接入污染治理设施。有机化学品运输车装载注入的过程,未采取挥发性气体回收措施,罐体内气体也存在无组织直排现象。
  对此,太仓生态环境局随即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及有机化学品运输车辆VOCs专项整治,要求运输公司和化学品运输车主须采取单一化学品运输或罐体经有效清洗后,再进行不同化学品装车作业;各储罐使用企业须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管理,保障车辆卸料过程中排放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回收;储罐车装卸等待过程中,进出口阀门必须关闭。同时,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和港区环境执法中队联合开展园区进出卡口检查和园区内部化学品运输车巡查,禁止化学品运输车罐体内部剩余物料和气体直接外排。
  此事仅是一个案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太仓生态环境局都会要求企业制定全面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逐条落实,确保VOCs达标排放。(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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