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车位遮挡消防设施,能否解除合同并退款?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王晓雅
时间:2024-12-05
所购地下停车位旁设置了消防设施,车辆停放后,消防设施无法正常开启,购买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车位?近日,市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
此前,边女士(化名)购买了某小区的一个地下停车位,购买时地下停车位系预售,尚未建造完成。待交付后,边女士发现停车位左侧立柱处设置了一个消火栓箱,车辆停放后,消防设施无法开启。相关部门经查看后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边女士也与开发商多次沟通,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边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车位购买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分期款10000元。
庭审中,开发商辩称停车位不符合消防规定应当由相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理,但该行政行为并不导致案涉车位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本案中,边女士购买的地下停车位旁设有消防设施,车辆停放后,消防设施无法正常开启,违反了该规定,此后开发商或物业也未对该消防设施进行整改,边女士购买车位用于停车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有权解除合同。故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与边女士解除购买车位合同,并退还边女士10000元购车位款。
法官说法:部分开发商在设计规划车位时,从追求利益的角度考虑,可能会多划一些车位以赚取更多利润,但是消防设施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优先保障消防设施的使用,如因此导致车位无法正常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在交付车位后及时查看车位是否违反相关消防法等法律规定,若影响公共安全或自身正常使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记者 薛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