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发放破产专项基金51万元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2-09-20

  日前,市法院发放18件无产可破案件破产审判专项基金51万元,为市法院建立破产审判基金以来首次集中发放,标志着破产专项基金制度落到实处。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调动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法院总结以往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借鉴破产审判工作先进地区的做法,于2021年制定印发了《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建立了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并对发放标准、审批监督、发放流程等予以细化。

  据悉,《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共二十七条,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目的、适用范围、使用管理原则、基金用途、审批手续等,其用途为破产管理人报酬补偿、特困民生救助以及经法院认可的其他事项。破产专项基金的设立,对推动无产可破案件规范化、常态化处理,尽快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