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获省级荣誉 为生态环境保护 注入司法动能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王晓雅
时间:2025-04-03
日前,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市法院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部门协作,增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为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市法院与环保、水利、资规等部门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联动协调机制。近年来,市法院通过该机制成功协调解决环境资源纠纷10余起,审查执行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余件,有效维护了环境资源管理秩序。
延伸司法服务,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市法院经苏州中院批准设立了长江(郑和公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并将其作为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生态修复实践、司法和行政联动的重要平台。在基地内设置环保宣传区、生态修复展示区等,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10余次;加强与基地周边企业、社区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协助申报郑和公园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和太仓港区(浮桥)河道生态修复项目,监督项目的施工、验收及司法修复资金的使用等工作。
落实司法协作,积极配合集中管辖法院案件审理。市法院民一庭作为环资审判协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和苏州中院与集中管辖法院签订的《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积极对接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资法庭开庭审理所需要的法庭安排布置、监所联络对接、开庭公告送达、法律援助选派、检方出庭通知书协助送达等事项工作,为案件的顺利审理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