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财政部门严格监管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5-12-15
  近日,港区财政联合环保、技术监督、企管等部门,对太仓国华7号机组综合升级改造工程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检查,他们在该工程完工前期支付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拨款700万元,待工程结束点火发电后支付余款。
  作为一个火力发电为主的央企项目,该公司投资3.3亿元实施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一年可节省标煤5万吨,在国内同类型机组中煤耗最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远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9月份,这一项目获得2015年中央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拨款1000万元。为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港区财政部门加强监管,检查工程相关资金拨付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合法,进入现场勘查工程进度与资金进度是否相符,加强工程进度监督,开展不定期抽查,严控资金流向。(记者 李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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