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千企升级行动计划 专项引导资金开始申报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5-12-29
  为落实“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实施自主创新、推进千企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0日开展各类政策性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经信委、财政局具体负责。政策中原涉及向科技局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直接向科技局申报。
  申报通知正式发出以后,项目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区镇企管局(经发局、经发中心)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区镇企管会同区镇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区镇政府(管委会)确认盖章后报市经信委。非区镇管理项目可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记者 李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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